一、受理时间
8月1日-9月12日(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莱阳市金山路1号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东楼2楼205室。
咨询电话:9559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535-7262237(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
三、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四、贷款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莱阳市;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五、共同借款人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莱阳市。
4.其他: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七、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八、申请流程及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个人承诺。
2.自2026年起,首次贷款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现场,同时携带以下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3.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进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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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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