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籍的毕业生以下是莱阳的档案接收信息:
接收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金水路7号五号楼二楼档案服务科
接收单位:莱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接收人:侯老师
接收电话:0535-2915135
一、流动人员档案有哪些作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哪些档案属于流动人员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等七种类型。
三、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否收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自2015年1月1日起,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四、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填哪个?
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
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或组织部门保管。
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流动人员可本人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爱山东APP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局官方网站办理档案接收或转出手续。
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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