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吸,招远公安已立案侦查,相关人员速登记!

招远融媒 2026-07-09 14:18

案件通告

招远市公安局已对和盛财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李古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案侦查,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依法打击犯罪,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的投资人,于2026年8月7前到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证据材料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望相互转告。

投资人需准备材料如下:

1.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2.完整的合同、收据复印件
3.涉及银行卡复印件 ( 银行卡正反面)
4.投资款的银行流水或者微信、支付宝、POS机等交易记录(投资款和返款都需要提供)
5.其他证实投资的证据材料

接待地址:招远市公安局(安康中路)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0535-8093266

特此通告

 
招远市公安局 
2026年7月8日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