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福山大队指挥室民警接系统预警,一车辆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嫌疑。随即,路面执勤民警在烟台收费站成功拦截该车辆。

经民警现场核查,该车驾驶人王某驾驶证为吊销状态,其在未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情况下,铤而走险驾驶机动车驶入高速,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6月15日,民警在福山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现场向驾驶人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细致剖析该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保险不予理赔、涉嫌违法追责等现实危害,对其违法驾车行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16日,高速福山大队指挥室民警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为记分超分状态,仍驾车上路行驶,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在烟台收费站拦停嫌疑车辆。经民警现场核查,驾驶人张某驾驶证记分已远超规定分值,驾驶资格临时失效,不得驾车。
那么,哪些行为会导致自己“失驾”?蜀黍来举几个例子:
1.酒驾/醉驾致驾驶证被暂扣、吊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在暂扣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2.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致驾驶证被吊销。因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人,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3.驾驶证未换证等原因致驾驶证被注销。驾驶证未换证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在恢复或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4.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未按法规要求参加学习、考试,。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需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在考试合格取回驾驶证后,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如果你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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