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批准,十五届莱阳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阶段安排4个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工作部、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开展常规巡察。截至6月2日,已全部完成进驻。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强化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精准查找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强有力的巡察监督,为我市“十五五”规划顺利推进、高质量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莱阳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强调,要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烟台市委、莱阳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各项工作开展,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并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深入查找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履行职能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偏差,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工作时间为两个月左右,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
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系方式如下:

编审:王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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