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12333】退休人员缴纳个人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等政策解读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5-25 09:18

案例1.市民谢女士为灵活就业退休,咨询: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缴纳国家发布的个人养老金?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 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 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才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由于基本养老金本身是免税的,没有必要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也不再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案例2.市民张先生的女儿已满18周岁,咨询:是否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烟台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案例3.单位人事赵女士咨询: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答:企业在“山东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申请变更信息完成后,平台系统自动将变更信息推送至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后自动对变更信息进行核对,若是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社保系统将自动完成信息变更登记;若是企业经营范围发生改变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变更信息后,对该企业的行业风险类别重新核定后再进行变更。

企业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查看变更后信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需持单位有效证照副本原件、《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变更登记。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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