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保障国土绿化成果,海阳市林业局决定在盘石店镇大庄村松林范围进行松材线虫病无人机新型药剂防治(以下简称“飞防”)。为确保飞防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6年5月25日开始,6月1日结束,每天5:00至19:30。
二、飞防区域
海阳市2026年度飞机施药区域(第一轮)

三、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2.飞防用药为新型松材线虫病防治药剂,对松材线虫及其媒介昆虫具有高活性,其对人畜安全,对桑蚕及蜜蜂等有一定影响。请从事桑蚕、蜜蜂等特殊养殖的业户在飞防期间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不要在沿线放蜂箱或其他养殖物品,严禁打药期间在打药区域用餐,对室外人、畜饮用水缸等进行保护,确保安全。
3.每日飞防作业时间为5:00至19:30,在飞防作业期间,不要在飞防区域开展户外活动,不要放养牲畜,尽量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防止发生药物过敏现象。
4.飞防期间,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和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放飞鸽子、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严禁架设高压电线杆、塔等20米以上的高大建筑物,确保飞机飞行安全。对人为干扰,设置障碍等影响飞机正常飞防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5.飞防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海阳市林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535-3221638。
特此公告。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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