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法庭就能把案子执行了”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04-14 09:17

  法官,我的钱到账了,没想到在法庭就能把案子执行了,真是太方便了!

  近日,一起涉果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足额收到执行案款后,第一时间给栖霞法院桃村法庭的执行法官发来了感谢信息。

  据悉,这是该法庭成功执结的首起涉果农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依托“调解员+村委”联动解纷机制,通过上门调解、就地执行等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2个工作日。

  高效办理的背后,是栖霞法院在人民法庭创新推行“保立调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的生动实践。

  把司法服务

  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对群众而言,打官司不仅是赢得判决,更是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作为人民法院“神经末梢”,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具备“人熟、地熟、事熟”的天然优势,不仅熟悉辖区乡土人情和矛盾纠纷原委,还与镇街基层组织有着密切联系,在查人找物、沟通协调、矛盾化解上更具效率,能够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法庭审结的案件由法庭直接执行,更能提高执行效率,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

  为此,栖霞法院经过充分调研,选定辖区的桃村法庭作为试点,推动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探索“法庭直接执行、立审执协同发力”新路径,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实现纠纷一站式解决。

  多元解纷聚合力

  胜诉权益兑现更快一步

  为确保试点规范运行,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法庭办理执行案件范围、职责分工、审批流程、协同联动等,为法庭直接执行提供制度保障。

  法庭坚持联动镇街、合力解纷,主动对接辖区综治中心、农村乡贤、基层调解组织,在镇街、村居聘请执行联络员,构建执行协同网络,把基层治理力量转化为破解执行难题的强大合力。工作中不止于“直接执行”,更注重“执前和解”,对拟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先行开展执前督促、和解调解,最大限度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从源头减少执行对抗。

  在审理一起涉冷库股权转让后产生的欠款纠纷案件时,法庭的审判法官开展多方联动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临近履行期限时,执行法官提前介入,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前和解,全部案款共计19万元一次性到账,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栖霞法院将系统总结立审执衔接、执前和解、基层联动等做法,多举措提升案件质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辖区社会治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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