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共享单车管理,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规范秩序、便民利民、多方共治”的原则,持续探索共享单车管理的新模式、新路径,努力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环境。
疏堵结合,拓展城市“停车版图”
科学施划停车区域,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和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在居民区、学校、商圈周边合理增设和优化了共享单车停车点位500余个,地面喷涂明显的“共享”标识,引导市民“入位停放”。同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督导单车企业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率,推动共享单车管理从“人海战术”向“技防为主”转变,单车企业通过升级电子围栏技术,采用GPS+北斗定位、蓝牙道钉等手段,实现“停车入框、入栏结算”,从技术上约束用户规范停放,定期回收破损、老旧车辆,加强车身清洁维护,杜绝“带病”车上路,保障市民骑行安全与舒适体验。




多元共治,绘就文明城市“同心圆”
共享单车的治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城管+交警+企业+志愿者”的联动机制。通过在城市驿站举办“城事汇客厅”活动,单车企业、市民和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大家坐下来讨论单车管理问题,为解决问题提供思路,在单车管理上,为企业运营划定了清晰的“红线”和“底线”,进一步推动我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规范管理,进一步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城市环境。
机制创新,压实企业运维“主体责任”
破解共享单车管理顽疾,关键在于督促运营企业履职尽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创新监管机制,推行“运维包抓”和“响应提速”模式,各家单车企业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管理,重点区域要求企业对区域内所有品牌单车进行无差别整理,消除管理盲区。参照《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福山区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对重点区域开展全天候巡查,建立“3520”管理机制,即巡查发现单车问题后,要求单车企业3分钟响应、5分钟处置、20分钟清理完毕,建立季度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增减投放配额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迫使企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管理”。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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