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现场接听市民来电,直面大家关心的物业、民生配套等方面的疑问。
热点:物业费实际收3.3元/㎡,远超2.16元最高标准?
有市民咨询,烟台市物业最高收费标准是2.16元/㎡,但自己小区实际收取3.3元/㎡,差价部分到底是什么费用?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回应:2.16元/㎡是烟台市定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最高标准,该标准适用于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且有明确的等级对应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并非所有小区统一按最高标准收取。
而大家遇到的3.3元/㎡与2.16元/㎡的差价,属于特约服务费。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及《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约服务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自愿协商约定,不受政府指导价限制,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业主大会拥有重新确定物业服务事项、收费价格的权力;若业主对当前物业费有异议,可待成立业主大会后,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再协商确定新的物业费标准。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鲁公网安备37061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