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有关规定,自3月1日起海阳市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在网上进行申报认证。
一、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人员)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直接登录系统申报页面(网办地址https://abllwrz.sddpf.org.cn:8443/wbxt/#/login)或通过PC端访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在“办事服务”栏内点击“就业申报”,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
(二)窗口申报: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网认证”窗口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使用法人信息登录,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资料。
(二)窗口办理:
1.用人单位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盖章;
2.所申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在编证明;
4.残疾人2025年度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相关单位盖章);
5.用人单位2025年度应通过金融机构逐月向残疾人支付工资发放证明;
6.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山东省户籍残疾人就业的用工单位需提交与派遣机构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和派遣机构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五、相关说明
(一)用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残疾人证有效期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推送信息为准;残疾军人信息以退役军人事务部推送的为准,若信息不符或联网认证系统调取不到残疾军人信息的,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开具证明,由联网认证窗口根据持有证件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系统进行录入并办理相关业务。
(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经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协商一致,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能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四)用人单位如有退休的残疾人,需留存相关资料,为下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备审。
(五)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附件:海阳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机构联系电话、申报资料(扫码查看)▽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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