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金都招远 2026-03-16 10:13

为深入践行2026年“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3日上午,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等20多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丽金广场集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紧扣全市民生保障与消费治理工作重点,各单位通过设置宣传看板、发放宣传资料、受理咨询投诉、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理念。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商品识别技巧、网络消费维权要点等内容展开宣传。工作人员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消费陷阱防范技巧,切实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与消费安全意识。

华新通讯、茅台专卖等企业积极参与“3·15”活动,展示自家商品和服务,倡导诚信消费理念,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余起,有效实现了政策宣传到位、问题解答到位、诉求受理到位。活动不仅向市民精准科普消费维权知识,更以多元联动的宣传模式凝聚了社会共治共识,为推动招远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注入了强劲动力,在全市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维护消费权益的浓厚氛围。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