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规范、有序推进本市“有奖发票”活动,保障消费者权益并优化您的体验,现将活动相关要点及操作指引说明如下,请仔细阅读并配合落实。
一、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商户
办理路径:
可扫描图1-新办纳税人开业操作指南二维码,按指引完成注册开业。完成后,按核定票种规范开具数电票,确保票面品名、数量、金额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新办纳税人开业△
二、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商户
(一)已核定发票票种
直接进入开票操作环节,可跳转至第三节—常见开票操作指引。
(二)未核定发票票种
1. 网页端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票种核定”模块,提交票种核定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开票。
2. APP端申请:打开电子税务局APP,在“发票业务”中选择“票种核定申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审核。
3. 可扫描图2-发票票种核定操作指南二维码,获取图文/视频版详细步骤。

发票票种核定△
三、便捷开票操作指引
为方便快捷开票,可通过添加多个办税人或通过复制开票与批量开票的方式,提高开票效率。

批量开票指南(APP端)△

复制开票△

添加办税人△
四、咨询与服务渠道
政策及操作咨询:请拨打莱阳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专线7602801,由专人解答疑问,若遇突发问题可拨打值班电话7602036紧急处理。
五、违规处理规定
商户存在拒开发票、虚开数电票、拆分金额开票、违规作废有效发票等行为,或未按要求保障开票服务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对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者,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告知。
六、特殊情形说明
1.首期抽奖日期为3月初,请商户合理安排开票节奏,若因系统拥堵等原因无法及时开票,请商户提前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2月内开具的发票仍可参与活动,避免引发纠纷。
2.对因税务已注销、非正常、存在涉税风险、负面清单纳税人等特殊情形,无法开票的,请您节后及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确保2月底前开具完成。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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