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2月12日讯(记者 武峻平 摄影报道)2月12日下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副局长李旭光就商家参与有奖发票试点需做好的发票相关准备工作进行详细说明。
李旭光表示,商家需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确保为消费者提供规范、有效的数电发票,保障消费者正常参与抽奖活动。一是本次抽奖以有效数电发票作为抽奖凭证。请相关商家及时确认是否能够正常开具数电发票,是否将数电发票开票人员的操作权限配备齐全。如果存在问题或需求,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或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二是保障开票额度,数电发票实行额度管理,商家要及时关注开票额度情况,额度不足时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合理调增申请。三是规范填写信息,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发票购买方栏须准确填写消费者真实姓名,商家应主动提醒消费者提供正确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与抽奖。四是商家开具发票要依法合规,严禁虚开发票行为,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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