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积极营造禁燃禁放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招远公安严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1月22日,招远市夏甸派出所根据线索,联合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犯罪嫌疑人董某虽持有正规经营许可证,却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于私人仓库。目前,董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禁燃禁放区内严禁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招远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道路为主要边界划定,范围为普照路以北、西外环以东、鑫汇路以南、金龙路以西。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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