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冬季守护”行动,筑牢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防线,招远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常态化开展严查酒醉驾行动,确保道路安全。触碰必受严惩,酒驾案例为大家敲响安全警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

1月12日22时15分,赵某某驾驶鲁F*****7号小型新能源普通客车行驶至招远市玲珑路与河东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赵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1月11日20时52分,刘某驾驶鲁F****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206国道架旗山游乐园门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

1月13日14时25分,迟某某驾驶鲁F****7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招远市张星镇宅科村南路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现场处罚。
如果你还不清楚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今天就再帮你捋一捋▼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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