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芝罘区委研究,决定对部分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或对巡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6年1月下旬—5月下旬
二、巡察对象
区委编办、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考核评价中心、区委党校、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大数据局、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
三、巡察内容
一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三是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四是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履行整改责任情况。
四、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考核评价中心、区大数据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18554068908(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举报邮箱:zfqwxc1z@yt.shandong.cn
邮政信箱:南大街270号体校院内1号邮政信箱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投资促进中心
举报电话:18554068980(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举报邮箱:zfqwxc2z@yt.shandong.cn
邮政信箱:南大街270号体校院内2号邮政信箱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区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18554068990(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举报邮箱:zfqwxc3z@yt.shandong.cn
邮政信箱:南大街270号体校院内3号邮政信箱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区审计局、区信访局
举报电话:15668058907(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举报邮箱:zfqwxc4z@yt.shandong.cn
邮政信箱:南大街270号体校院内4号邮政信箱
还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情况。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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