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公安查处一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掌上栖霞 2026-01-07 16:18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栖霞市公安局加大力度,严肃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2025年12月29日,栖霞市公安局桃村派出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存在通过网络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经缜密分析,民警很快锁定辖区村民柳某、柳某某。12月30日上午,办案民警快速出击,在辖区一民房内将两名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1箱。

经查,柳某、柳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将烟花爆竹储存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民房内,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其行为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目前,犯罪嫌疑人柳某、柳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生无小事,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风险,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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