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我市困难群众住院期间的陪护负担,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在“情暖万家·爱心陪护”项目顺利运转一年的基础上,市民政局联合市慈善总会继续在全市开展该项目,并将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现就有关政策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告知:
服务对象
烟台市保障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对象重病患者。具体保障对象依据2025年12月26日山东数字民政系统名单确定。本项目保险期限内,因动态调整退出及新增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病患者,不享有住院陪护服务。
服务申请条件与标准
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病患者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在烟台地区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有陪护服务需求的,可通过向承保该项目的保险公司报案获得相应天数的陪护服务。
保险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病患者每人可接受一次住院陪护服务,陪护天数不超过5天(含5天),无免赔天数。
服务内容
1.帮助打开水、打饭,代买生活用品;
2.查看输液瓶,协助病患者用餐、吃药、换衣物,协助如厕,整理床铺;
3.帮助刮胡须及定期洗头;
4.与护士、医生沟通患者情况;
5.按需陪同患者进行各项检查并按时送取检查项目及化验单据;
6.为患者提供口腔清洁、洗脸、烫脚等个人卫生服务,协助擦身、擦澡;
7.协助大小便及便器的清洗、消毒;
8.根据需要给患者喂水、喂饭,翻身等。
服务电话
报案电话:13287459556、18596170787
投诉电话:18663812221、18653519182
温馨提示
“情暖万家·爱心陪护”项目为定额保险项目,保障资金按核定标准统筹安排,赔付达到既定额度后,当期保障即终止,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对象重病患者如需爱心陪护服务,请及时报案,确保享受保障权益。
附件:烟台地区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清单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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