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招远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聚焦‘十四五’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聚焦招远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招远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推动构建起政府、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六位一体”联动工作体系,不断夯实“招顾蕾・护行远”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品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坚实的法治屏障。
立足本职,深化综合审判,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强化全面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坚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二是坚持公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将宽严相济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始终,完善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通过“圆桌审判”模式,弱化法庭的严肃对抗氛围,便于法官深入了解犯罪成因,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真诚认罪悔罪的罪错少年,依法适用缓刑。同时建立“跟踪帮教+暖心回访”体系,联合教体、关工委等部门构建“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就业安置”全链条服务,帮助他们打通回归学校、回归社会的道路。三是坚持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对涉及未成年人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的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同时,在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中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主动作为,严格依法履职,做深做实延伸保护工作
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理,扎实做好预防和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治本工作。一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探索建立“法院+社工+N”联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协同妇联、民政、教体等部门先后成立集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判后帮扶等功能为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站3个,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6份,组织家长课堂13场,切实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完善多元救助机制,帮助困难青少年走出困境。建立“司法+社会”联动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涉案青少年开展救助,今年以来,争取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支持,为2名困境儿童申请司法救助金6万元,协调多部门为涉案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入学办理等多种帮扶,彰显司法关怀。三是织密司法保护网,用“小建议”推动解决“大问题”。遵循“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要求,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2024年以来,共制发司法建议3件。
融通发力,加强普法宣教,营造未成年人保护良好法治环境
综合运用校园安全办公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构建法治宣教格局。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理念,以“政法干警进校园,护航千堂法治课”活动为契机,选派4名法治副校长,今年以来,向全市2000余名中小学生就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主题授课12次。二是拓展法治宣教效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将司法保护触角延伸至校园,通过设立由资深心理咨询师、在校老师及少审法官组建的“校园安全办公室”,靠前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三是创新法治宣教形式。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理念,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启航法律之旅”研学等普法活动30余次,制作网络诈骗、网络欺凌、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主题短视频和普法指南,将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深度融合,潜移默化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记者:招远法院如何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环节的有效衔接与功能互补,最终形成从源头预防到顺利回归社会的完整工作闭环?
发言人——
招远法院创新构建“前端预防、中端干预、后端矫治”的全链条司法保护机制。前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预防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加大缓刑适用力度,联动院校打造沉浸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依托思想教育、心理干预等“组合拳”,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端形成“引导+指导+督导”干预链条,依托“心桥”心理咨询室,用好校园安全办公室及家庭教育指导站,靶向化解未成年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后端构建“培训+教育+安置”矫治服务,会同市委政法委打造“社会复归”阳光帮扶基地,通过开设汽车维修等课程,帮助罪错少年重返学校接受技能培训,打通其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招远法院在开展困境儿童帮扶工作中,如何通过精准救助构建起系统化的帮扶体系?
发言人——
一是建立心理疗愈干预机制,设立“心桥”心理咨询室,引入专业团队实施“一人一案”定制化干预,通过沙盘治疗、认知行为疗法等专业手段,靶向化解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等心理创伤,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二是推行“司法+N”多元联动救助模式,除为困境儿童申请司法救助外,还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法护童心”系列行动,建立困境儿童救助数据库,通过季度家访、物资帮扶等举措,对困境儿童提供持续跟踪帮助。三是构建家庭教育指导体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2个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形成“司法训诫+专业指导+持续督导”干预链条,开发“亲子沟通四步法”“情绪管理工具箱”等系列课程,组织家长工作坊13场。
记者:对于失足少年,市法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帮助他们矫治行为、重回正轨并融入社会?
发言人——
一是实施个性化矫治,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特点和社会关系,定制“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做到“对症下药”,精心打造常见法律法规“必修课”、心理创伤“修复课”,帮助罪错少年打开心结、重塑信心。二是开展“社会融入”公益服务,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市司法局等单位,针对诈骗、盗窃等不同罪错类型,设计“反诈宣传进社区”“文明城市志愿行”等主题公益活动,实现罪错少年从“被帮助者”到“帮助者”的角色转变,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与归属感。三是构建技能培训与就业安置链条,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烟台机械工程学校,建立阳光帮扶基地,构建“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就业安置”全链条服务,开设汽车维修等课程,帮助罪错少年重返学校接受技能培训,从根本上解决回归社会难题。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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