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您收到一封“文明养犬”倡议书!

长岛发布 2025-12-26 16:56

广大海岛居民朋友们:

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用灵动的身影与温暖的陪伴,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欢愉与慰藉。然而,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卫生污染、恶犬伤人等问题,不仅对他人造成困扰,也影响社会和谐和公共秩序。为了营造安全、整洁、和谐、有爱的生活环境,我们发出诚挚倡议:

一、严守法规,依法养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办理养犬登记证。坚决不饲养烈性犬、大型禁养犬,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不虐待、遗弃犬只,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 加强约束,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带上犬链、嘴套等,务必使用犬绳牵领,由成年人全程看管。遇到行人要自觉避让,尤其要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群体。要有效制止聚集、追逐、狂吠等扰民现象发生。不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 保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粪便袋等清理用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并投放入垃圾箱,坚决杜绝“犬便污染”。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维护洁净优美的卫生环境。定期带爱犬到正规机构接种疫苗,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

四、 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加强对犬只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引导犬只养成良好习性,不恐吓、不攻击他人。合理安排遛犬时间,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海岛文明,始于细节;家园美好,源于共建。让我们每一位养犬人士都主动践行文明养犬理念,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责任与爱心规范养犬行为,带动身边更多人参与到文明养犬中来,共同守护长岛的山海之美、文明之韵,让这座海岛因我们的共同努力而更加宜居、更加美好!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
2025年12月25日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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