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日前的一个清晨,我如往常般抵达工作单位,刚走进办公楼走廊,便见十余位年龄均在六旬以上的老人,挤在狭窄的走廊中间。
见我走来,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率先上前问道:“我们的案子怎么样了?大家都等着工钱过日子呢!”
老王是一名果树种植户,两年前承包了村里的土地用于果树种植,并雇佣包括眼前这十余位老人在内的村民参与果园农活。
起初,老王尚能按时结算工资。今年初,老王为了加大收成,便增加了果树培育的投入,结果资金周转开始紧张,村民们的工资便一拖再拖。
这些老人平时就靠微薄的收入贴补家用,薪资无法发放后,他们曾多次集体到老王家讨要说法,但每次都无功而返。
无奈之下,大家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王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受理此案后,我多次联系老王,希望其配合调解工作,以免案件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加重双方的负担,但老王每次都以没钱为由,予以敷衍,态度消极。
看着满屋白发苍苍的老人追着案子问上门来,我心中满是惭愧,当即便和老人们做了保证。
“你们放心,这个案子我一定给你们调成了,让你们尽快拿到钱!下午我就到老王的果树地去看看。”
“好!我们在村头等着,和你一起去。”
我深知这起涉农劳务纠纷直接关系到十几位老人的切身生计,若处理不当,还可能影响乡村邻里间的和谐稳定。
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原、被告均为同村村民,关系盘根错节,仅靠法院的力量难以破局。
于是,我迅速与该村村书记以及该辖区片长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立即组建联合调解小组,一同前往现场勘查。
下午,老人们早早在村头等着,并引导我们抵达老王的果树地,眼前的景象令人揪心,果园泥泞不堪,地上都是成片腐烂的果子,原本应是丰收的果园,此刻满是萧瑟。
连绵的雨天,不仅加剧了老王的损失,也给本就艰难的调解工作蒙上了一层阴影。
见我们到来,老王大老远就喊道:“你们看看!这还怎么卖钱!我哪有钱给他们!”
老人们听闻纷纷围上来质问:“我们干活了,那是我们的血汗钱!”
三言两语间,双方争吵激烈,现场陷入混乱。这次调解不仅无果而终,更暴露了双方积压已久的怨气和对抗情绪。
调解的难度陡然升级,我们不仅要面对恶劣天气和经济困境的现实,更要化解深植于心的信任危机和情感对立。
既然双方无法心平气和坐下来谈,我和村书记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调解工作。
我再次找到老王,告知其雇佣村民提供劳务后,无论因何种客观原因,均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若长期拖欠拒不履行,不仅需承担继续支付工资的责任,还可能面临逾期付款利息等法律后果。
老王听闻脸色透露出胆怯,并表示自己不是想赖账,是真没办法。现在最紧迫的问题是缺乏人手收果,连续降雨导致果子腐烂,若能在果子完全腐烂前将剩余可售卖的果子采摘完毕,虽无法一次性结清全部拖欠的工资,但至少能筹集部分资金用于分期支付。
另一边,村书记与辖区片长返回村里,召集老人们进行沟通。
他们从邻里乡情的角度出发,向老人们说明老王因涝灾面临的实际困境,解释欠薪并非老王主观恶意拖欠,而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履约困难,且老王有支付工资的意愿,只是目前缺乏相应的经济能力。
这时,一位在场老人作为代表说道:“既然老王承诺给我们工钱,我们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只要老王这次能说话算话,卖了果子先给我们结一部分,剩下的白纸黑字写清楚,保证按期给,我们愿意去帮忙摘果!早点摘下来,损失少点,也是为了我们自己能早点拿到钱。”
他的话引起了一些老人的共鸣,但仍有不少人面露犹豫,低声嘀咕:“就怕他又说话不算数……”
村支书电话告知我老人们的态度后,我带着老王立刻赶往现场。
面对这最后的信任壁垒,我迅速拿出保障方案,老王和老人们现场签署调解协议,由法院、村书记、老人们三方监督老王剩下工钱的履行情况,如若老王没有按期履行,老人们可直接到法院申请执行。
这个提议如同给老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老王得知老人们愿意放下怨恨、伸出援手,既感动又愧疚。
在协议达成后,十余位老人冒着蒙蒙细雨,回到果园,帮助老王抢收那些尚未完全腐烂的果子。
老王也积极行动起来,四处联系收购商。
细雨微凉,但果园里却多了几分同舟共济的暖意。双方的矛盾,最终在相互的理解、妥协与协作中得到了化解。
这场纠纷,表面上是一起普通的劳务报酬追索案件,却深刻折射出基层矛盾化解中“情、理、法”三者融合的重要性。调解过程中遭遇的重重难关,每一步都考验着司法工作者的耐心以及对基层实情的深刻把握。它用鲜活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并非所有纠纷都适合通过一纸判决来强行解决。尤其是那些涉及紧密邻里关系、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更需要司法工作者真正跳出“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主动俯下身子,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实际情况,联合村社基层组织共同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

讲述人:于霞
龙口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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