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十四五”,海阳市审批权运行规范、政务服务体验优化、营商软环境持续向好

海阳发布 2025-12-16 15:57

12月16日,海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回望‘十四五’ 奋楫启新程”主题系列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介绍“十四五”期间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鞠骁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刘洋孜孜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十四五”以来,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紧紧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聚焦“提供高质量服务”,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紧盯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坚持服务创新、流程创新、集成创新,逐步塑强政务服务品牌,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建立“1+N”推进机制,即每个“一件事”都明确1个牵头部门和N个责任部门,将工作责任具体到科室、人员。建立重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不定期实地调研督导,做好服务场景迭代更新。目前,国务院公布的4批42个重点事项,已有32个在山东政务服务网海阳市专区上线。山东省推出的三批13个重点事项,已有5个在专区上线。政务服务中心分区设置了“一件事”专窗,针对国务院和省定“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0次业务培训。改革以来以“一件事”为牵引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集成化改革,企业只需网上“一表申请”,系统自动生成“一码”作为项目唯一标识,各部门信息共享,最终实现“一证综合”,将开工阶段涉及的多个部门、多个高频事项进行整合,实现跨部门衔接协同审批,申请材料平均压减了45%,审批效率提升了90%以上。

靶向施策,推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改革,建立常态化评残制度,在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设点,将评残“鉴定”和“审核”环节集中到1个“窗口”,实现一窗办理。并针对重度残障患者,推出线上受理和上门办理等形式,不断强化特殊群体服务保障。结合我市特色产业,为速冻饺子类小作坊量身打造“小作坊设立登记一件事”并设立专窗,推出从厂房选址到事项审批的“打包”服务,以一张表单、一次申请,实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的审批流程,推动我市食品小作坊从“小而简”向“小而精”的转变。

重塑审批流程,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建立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库,以“红黄蓝绿”审批进度台账,精准对接项目审批需求。强化部门联动,用好“协商会办”机制,推出政策打包、帮办代办、技术支持、承诺制审批等配套增值服务举措。在协助项目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地质勘查、施工图联合审查等前置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服务机制,将开工前审批事项并联同步推进,协调解决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组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建设项目水、电、热、气报装一站式办结,推动实现水电气暖等接入工程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

牵头开展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8个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谋划投资建设领域制度改革、项目服务、提升网办深度等24项内容。今年大力推行“施工许可容缺图纸审查”改革,突破“先图审后开工”传统模式,平均为项目开工抢出约1个月宝贵时间。创新推出了“项目会客厅”“增值服务助企行”等活动,变“窗口式”分散服务为“客厅式”集成服务,打破传统窗口服务边界,以“办事无柜台”的服务模式,强化企业服务体验。

优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作为数字赋能基础支撑,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在政务中心设置7个“网上办事体验区”,以智能化为导向,引导、协助办事群众“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目前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率及电子签名使用率达95%以上。坚持以“帮办代办”“跨域通办”“即时应需服务”等优质服务为基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筛选56名业务骨干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指导17个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与省内136个县级地区,省外21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的660个地区签订通办合作协议,全面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依托微信公众号设置“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便民查询”三大版块,嵌入“帮办代办”“跨域通办”“企业开办一窗通”及其他网办事项“在线申办”等10项功能模块,打造实时在线、人工答疑、政策咨询、视频交流和业务帮办等多功能融合,集线上导办、协办、节假日预约办和跨域通办为一体的帮办代办云服务。

▲发布会现场

下一步,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落实,紧扣“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核心目标,以帮办代办服务为抓手,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做好增值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快办”“优办”升级。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