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融媒11月18日讯(记者 王鸿云 通讯员 鞠学勇 许艳 摄影报道)近日,烟台海关在空港旅检渠道查获违规携带进境的“三无”减肥产品177包,共计1121粒。
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包查验,查获用透明塑料袋简单包装的彩色粒状产品177包,共计1121粒。这些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旅客自述这些产品用于减肥。
经现场快速检测,产品呈甲基安非他明阳性。甲基安非他明是一种强效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是冰毒的有效成分,具有成瘾性,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长期服用含有管制类精神药物成分的“三无”减肥产品会产生药物依赖,严重危害身心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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