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超载可谓是“马路杀手”,不仅严重损坏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同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个别大货车驾驶员心存侥幸,无视交通法规,超载、闯红灯、违反“禁令”通行,给城区道路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危险重重!
为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扎实做好秋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大货车肇事风险隐患,烟台交警持续开展大货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大货车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重点管理对象。易肇事肇祸的各类中重型普通货车、自卸货车(渣土运输车)、砼车(水泥搅拌车)、危化品运输车。
重 点管理区域。货车流量大、交通违法突出、野蛮行驶、群众反应强烈的城区道路;快递物流场站、工业园区、建筑工地、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大件货物集散中心等装载源头及周边道路。
重点管理行为。查处超载、改型、超速、闯红灯、闯禁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疲劳驾驶、非法加装灯带等突出交通违法;纠正路口抢行、右转不让行等不良驾驶习惯;教育提醒夜间高频出行、长时间长距离行驶驾驶人员;走访约谈事故、违法多发运输企业。
现将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货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车号:鲁F****7
查处时间:11月10日12时许
核载车货总重:31吨
实载车货总重:73.98吨
违法地点:芝罘区机场路与港城大街交叉路口
处罚:驾驶人因驾驶货车超载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二
车号:鲁F****3
查处时间:11月6日12时许
核载车货总重:49吨
实载车货总重:92.7吨
违法地点:福山区福桃路与福东街
处罚:驾驶人因驾驶货车超载5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三
车号:鲁F****1
查处时间:11月7日14时许
核载车货总重:31吨
实载车货总重:65吨
违法地点:龙口市S304处
处罚:驾驶人因驾驶货车超载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四
车号:鲁F****6
查处时间:11月10日10时许
核载车货总重:31吨
实载车货总重:45.2吨
违法地点:黄渤海新区台北路与上海大街交叉路口
处罚:驾驶人因驾驶货车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
案例五
车号:鲁F****0
查处时间:11月9日21时许
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
违法地点:芝罘区大海阳路与红旗路交叉路口
处罚:驾驶人因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并引导驾驶人将车辆驶出禁行区域。
交警提醒:驾车上路不能“任你行”,别让“祸”从货起。为了驾乘人员自身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请各位货车驾驶人、车主、货运企业自觉依法运输,文明安全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