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烟台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布控、严查严管,绝不放过一个“侥幸者”。



酒驾不止,曝光不停,希望所有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当事人:隋某
违法经过:11月2日21时45分,莱阳交警大队穴坊中队在金山大街与蚬河路口设卡开展酒醉驾统一整治行动时,车牌号为鲁F****6的红色轿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称和朋友在饭店喝完酒后感觉很清醒,距离家也不远,就驾车回家,不料碰到执勤交警。民警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带王某到医院抽血检测。
处罚结果: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当事人:尉某
违法经过:10月26日17时,莱阳交警大队沐浴店中队沿万沐线巡逻时,将涉嫌醉驾的尉某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尉某称,中午吃饭时喝酒了,下午朋友打电话说和别人发生了争执,当时感觉自己很清醒,距离家也不远,就驾车前去帮助调解,不料碰到了执勤交警。民警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带尉某到医院抽血检测。
处罚结果: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当事人:张某
违法经过:11月1日14时25分,张某驾驶车牌号为鲁F****7的小型轿车沿莱阳市S202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南鲍村路口处,被莱阳大队古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张某出示驾驶证时,张某支支吾吾神色异样。经核查,2016年5月31日,张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将面临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案例四

当事人:万某
违法经过:10月27日22:30,万某驾驶车牌号为鲁F****9的小型轿车沿莱阳市富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春阳街路口处,被莱阳大队城厢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万某曾于2017年10月3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万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天、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五

当事人:林某
违法经过:10月27日12时许,驾驶人林某驾驶鲁F1***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栖霞市刘山线店埠梅头村处时被栖霞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林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六

当事人:李某
违法经过:10月25日13时许,驾驶人李某驾驶鲁F5***6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栖霞市文化路店西沟村处时被栖霞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七

当事人:史某
违法经过:10月28日21时许,栖霞大队杨础中队民警在杨础镇驻地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鲁FE***7小型面包车驾驶人史某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史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八

当事人:卢某
违法经过:11月2日15时,卢某饮酒后驾驶鲁F****J牌小型轿车沿莱阳市金山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锦绣家园处被莱阳大队山前店中队民警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卢某曾于2017年3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违法行为已构成二次酒驾。
处罚结果: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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