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的通告
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业户: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烟交发〔2025〕49号),自6月30日开始,我市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目前,首批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指标已按照受理时间顺序申报完毕。自2025年10月21日0时起,全市暂停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前期已提交申请材料的正常审核,审核合格并在资金额度内的,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若后续有新政策再行通告重新启动。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0日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