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凤凰台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求助
称发现一只野生“幼鸟”疑似受伤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并与南山公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经过查询确认
该动物为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纵纹腹小鸮(xiāo)

日前
世回尧派出所也接群众求助
称发现一只野生鸟类需要救助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通过查询比对初步认定是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

巧合的是
白石路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求助
称路边有一只疑似
国家保护动物的鸟类需要救助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过检查比对
该动物为麻鳽(jiān)
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

目前,3只野生“幼鸟”
均已得到妥善救治
待其恢复健康后再行放归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