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9月22日讯(记者 杨健 通讯员 陈楠)“我住了一辈子的房子,证上咋就没我的名?”近日,招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来了一对特殊的访客。
老两口是招远某村村民,村里前不久统一发证,刘老汉去领了证,等刘老太翻开一看,心凉了半截——权属人只有刘老汉一人,还写着“单独所有”。“这房子是老人留给我们的,我嫁过来四十多年,生儿育女、烧火做饭,怎么到头来连个名都没有?”刘老太越说越激动。为了“原则问题”,老两口从村里吵到镇上,又从镇上问到招远市里,最后来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了解了两人前来的原委后,招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先耐心安抚老人情绪,然后将登记政策讲透:“按照国家政策,农村妇女只要是家庭成员,宅基地权益就必须登记在权属证书上。不管她是出嫁、迁户,还是留在本村,合法权益都不能‘挂空档’。”听了工作人员细致讲解,刘老汉拉着刘老太的手说:“老婆子,是我不懂政策。这些年你为这个家忙里忙外,房子当然有你一半。咱今天就把证换了,写咱俩的名!”
随即,窗口开启“绿色通道”,不到30分钟,新的“大红本”就递到了老两口手中。这一次,产权人清清楚楚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产权明确无误地标注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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