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4429.66公顷,详细范围→

金都招远 2025-09-10 14:40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4429.66公顷,涉及罗峰街道、梦芝街道、温泉街道、大秦家街道、蚕庄镇、齐山镇、玲珑镇、金岭镇、张星镇、阜山镇等10个镇街。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