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酒店宾馆经营单位:
为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相关酒店宾馆价格监管工作,规范我市酒店宾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依法诚信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原则,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严格依法诚信经营。
二、严格做好明码标价。经营场所应在醒目位置、网站公示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提供停车收费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更新。线上、线下开展产品销售(住宿)服务宣传时,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线上、线下同步做到“码清价明”。
三、严禁实施价格违法。不得趁重大节假日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存在虚构原价、划线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各酒店宾馆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五、违法责任与处罚措施。经营者如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告诫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带头涨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协议、图片等证据材料,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