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烟台检察“三个管理”·提升年】专栏,集中展示全市检察机关在“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深化高质效检察办案提升年活动”中探索的有效经验,积木成林形成全市管理矩阵,以高水平检察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检察办案。本期,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案件评查”“案例研学”制度机制,将“管理优势”转化为“办案实效”,激活检察工作新动能。
从数据管理到业务质效提升的深层变革过程中,如何提升“三个管理”质效,是摆在基层检察院面前的一道难题。今年以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紧扣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改革要求,围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径,创新“案件评查”“案例研学”制度机制,将“管理优势”转化为“办案实效”,有效保障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这起张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公安机关提供的勘查笔录正文中的勘查人员和签名人员不一致,审查报告没进行说明,该案证据审查方面存在疏漏。”今年6月,在检委会案件评查会上,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郅晓莹直指一起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案件质量评查研讨较浅、效果不明显,难以全面发现案件质量中的深层次问题。”检察业务管理部负责人温雪玉介绍道,“为此,今年以来我们创新案件评查模式,在常规评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委员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势,建立检委会委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
据了解,该院每月会从已办结案件中抽取重点案件和常规案件,组织检委会委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7个核心维度进行深度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委员与办案人面对面交流,实行“一案一反馈”“一对一整改”,确保问题精准整改落实。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共性问题,创新建立“月度点评会”机制:由检委会中的院领导每月轮流牵头,召集委员和相关办案人共同参会,既点评问题剖析根源,又分享优秀经验做法,形成了以查促改、以评代训的良性互动。
“通过召开点评会,办案人既能够学习借鉴好的办案经验,又能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补齐短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中斌表示,“近期,我们还将邀请监督员、听证员等第三方主体参与评查,推行跨区域交叉评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倒逼办案人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瑕疵和问题案件。”
同时,该评查机制不仅“挑错”,还注重“治本”,今年以来,该院依托检委会宏观管理和指导,先后围绕在办案中发现的“会销”保健品欺诈老年人、回收行业成为财产性犯罪销赃重灾区等五方面类案问题,撰写分析报告,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助推了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


“做好检察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今年以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启明星”检察官能力素质培育工程,建立“业务骨干领学解读+结合办案探讨体会+检委会委员点评”三维案例研学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引领作用。
一方面,定期组织检委会委员、业务骨干学习最高检编发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在多角度研讨“如何办”“更好办”的基础上,还深入解读“为何如此办”,挖掘案件背后的司法理念与政策考量。“在检委会上常态化学习研讨典型案例,为我们办理同类型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也有助于委员们保持与时俱进的办案思维。”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杨平说道。
另一方面,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扩大研学对象,邀请青年检察干警列席,旁听委员、骨干们研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将研学成果快速、精准地传导至每一位办案人员,通过“老委员传帮带、新骨干练内功”,进一步拓宽青年干警的视野与知识储备,为提升检察业务质效积蓄了新生力量。
去年新入职的干警曹艺璇就是这一做法的受益者之一,她坦言:“这种‘沉浸式’学习鲜活生动,让我对案件定性的把握以及如何从细节入手抓住案件的关键,有了更深的体会,今后对于案件的办理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考方向。”
“从提升个案质效到推进社会治理,从规范办案流程到锻造队伍能力,我们以检察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了办案质量和监督效能。”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杰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相关机制,让办案根基更稳、治理触角更广,用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区域发展注入涓滴之流。”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