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招远市民政局严格对标山东省民政厅“1261”行动计划和烟台市民政局“一四三五五”工作思路,系统谋划、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力量破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难题。通过积极探索创新“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构建起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专业照护为主体、社会关爱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料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了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逐步形成具有招远特色的特困人员供养照护新模式,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层实践经验。
“制度化”定期探访
市、镇、村三级职责更加明确
为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落实市、镇、村三级兜底保障责任,有效开展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结合招远市实际,制定了《市、镇、村三级定期探访特困人员实施方案》,指导各级对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就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安全评估、精神关爱等方面开展定期探访。逐步实现探访关爱“全面覆盖、精准服务、动态管理”,确保特困人员“生活有保障、健康有管理、安全有防护、精神有关怀”。

“人性化”陪同就餐
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更加规范
以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护理服务水平,全力保障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为抓手,通过建立“体验式监管”机制,推动“深入一线、倾听民声、发现问题、改进服务”的新工作方式。制发《招远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到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陪同就餐制度的通知》,由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陪餐活动,现场采用听、看、查、评、议“五步”监管工作法,与特困老人同桌共食,面对面交流,重点收集膳食质量、日常护理、文娱活动、医疗服务、环厨卫生等方面意见建议。

“清单化”服务要求
第三方机构照护内容更加贴心
为创新照护服务模式,构建我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体系,招远市合理统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资金,向第三方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服务,清单化提供6大类19小项的服务套餐,包括“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于一体的“六助”服务,并制定《招远市第三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细则》予以保障服务效果。有效避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中存在的“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照护服务标准不统一、照护业务操作不专业”等问题,同时通过慈善资金为特困人员落实了“银龄安康”等商业保险项目,在照料护理精准化、服务机构专业化、资金来源多元化上取得新突破。

“标准化”服务考评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更加精细
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照料护理责任落实难、监护人“领钱不服务、服务无标准、效果无监管”的问题,实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在继续落实“五有”服务标准基础上,印发《招远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考评办法(试行)》相关文件,明确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村(居)委会及亲属邻里评价和社会监督等为主要方式的照料服务考评机制,采用定期抽查督查、群众监督评价、第三方服务约束、照护公示等制度,加强服务监管,不断提高照护水平,为特困人员织就了一张安全温馨的照护服务网。

“差异化”照护服务
特困供养覆盖更加广泛
为破解有精神疾病的特困人员供养难题,招远市民政局依托招远市社会福利中心设立精神类照护专区—民政关爱之家,配备专职护理员7人,医护人员5人。通过与招远市精神康复医院定期交流,实现“康+医+养”的目的,解决了特殊人群的生活、照护、康复等难题。截止目前,民政关爱之家集中供养精神类特困人员38名。同时,与院区内金都康复医院深度合作,对于身体健康发生变化需住院治疗的按医养结合工作流程转为住院治疗,确保入住机构人员享受到24小时的专业生活照料和便捷医疗护理,真正实现“衣食住行全兜底,病人不花一分钱”。

下步,招远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通过精准了解保障对象需求、全面提升照护服务水平、规范签订照料服务协议等方面,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