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1)按一档缴费的,自2021年12月1日始,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比例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住院的按7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2)按二档缴费的,自2021年12月1日始,一级医院按90%比例支付,二级医院按72%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编审:王巧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1)按一档缴费的,自2021年12月1日始,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比例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住院的按7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2)按二档缴费的,自2021年12月1日始,一级医院按90%比例支付,二级医院按72%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