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强杰与被执行人徐爱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徐爱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徐强杰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602执恢417号
执行依据:(2022)鲁0602民初7584号
被执行人:徐爱国,男,1962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东路69号附50号内1号。
身份证号码:370602196209225216
涉案标的:17566元及迟延期间债务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标的的10%,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款中代付奖赏金额。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期限:长期
举报电话:0535-6859273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