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烟台市加力加速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出土地供应、项目开发、提高容积率和得房率、金融支持、购房补贴、存量盘活、市场规范、行政服务等8个方面、25条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力加速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政策措施》明确,强化高品质住宅政策支持。高品质住宅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预售形象进度要求最低可放宽至正负零;装配式比例要求可弹性执行,同时支持技术替代方案;全装修可改为“毛坯+定制化”装修模式;推行工程“验收前置、装修后置”的分阶段联合验收。
《政策措施》明确,优化容积率计算。阳台进深小于等于2米的部分按50%计容,扩大实际得房率;地坪抬高及配套不计容、配套用房、符合条件的入口大堂不计容,增加有效使用空间,优化社区公区品质。
《政策措施》明确,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大力推进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统筹资源、一体设计、分步实施。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强化信贷支持。城市更新和棚改推行房票安置,扩大使用范围。
《政策措施》明确,发放以旧换新补贴。“卖旧买新”补贴新房总价0.3%(最高1万);国企收购旧房抵扣新房款,按规定收购作保障房的给予相应支持。全市计划收购存量房、二手房1500套作为保障房和长租房,切实打通置换链条,激活改善需求。
《政策措施》明确,针对多代多孩家庭给予专项支持。对于多孩家庭发放1万元/张购房优惠券(可叠加),二孩家庭1张,三孩及以上2张,多代同堂家庭发放优惠券1张。相关优惠还可与烟台市今年年初推出的群团购优惠叠加,精准激励生育及家庭结构优化。

《烟台市加力加速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政策措施》
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题一:《政策措施》提出的容积率支持政策主要有哪些,包括哪些?
答:《政策措施》对开发企业及广大群众关注的封闭阳台及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容积率计算方面给予支持政策。例如,明确住宅封闭阳台进深在2米以内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同时,对社区级及以下配套的物业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室内体育用房、文化设施用房等均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问题二:这次《政策措施》在土地供应优化方面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地价测算调整方面,在原有将高品质住宅建安成本增量纳入出让地价测算的基础上,《政策措施》明确将物业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房屋的建设费用纳入地价测算的建安成本但不计销售收入,进一步减轻开发企业负担,给予高品质住宅地价测算支持。目前,烟台市相关部门正在加强与优质房地产企业的沟通交流,从政策、配套、产业、规划等多个维度,向各优质房地产企业全方位呈现各地块的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不断提高土地推介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问题三: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近期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烟台市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两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进行了优化,符合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新建现售商品房、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任一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龄上限,男性由65周岁调整为68周岁,女性由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问题四:《政策措施》明确“开展住房公积金公租房支付房租新模式”,可以具体介绍一下吗?
答:烟台市近期印发《关于开展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业务的通知》,明确承租公租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年度未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的,向出租人或其委托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即可开通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业务。
问题五:烟台市在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方面还有哪些财政支持措施?
答:一是加大专项债及超长期国债支持力度。在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时,对符合条件的区市安排部分专项债券额度用于城中村改造,强化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保障。支持在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闲置土地时,优先回收棚改项目腾空的土地。争取超长期国债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提升老旧小区住宅品质。二是鼓励开展住房“以旧换新”。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于202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市)给予“卖旧买新”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新房成交总价的0.3%且单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收购个人二手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市级实施主体收购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二手住房的,市级财政根据企业收购规模、运营出租率等情况统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支持。三是给予多代、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今年2月,烟台市出台《烟台市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实施方案》,发放总额度6000万元,原定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将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和使用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明确本市多代、多孩家庭申领的定向群体购房优惠券允许与群团购购房优惠券叠加使用。四是加大对区市的支持力度。对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市,市级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支持各区市通过发放购房补贴、住房消费券、贷款贴息等措施,充分释放住房潜力。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