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烟台检察“三个管理”·提升年】专栏,集中展示全市检察机关在“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深化高质效检察办案提升年活动”中探索的有效经验,积木成林形成全市管理矩阵,以高水平检察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检察办案。本期,海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侦查监督协作、捕诉案件审查、大数据应用三个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深挖案件线索,书写监督办案新答卷。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聚焦侦查监督协作、捕诉案件审查、大数据应用三个重点,打出一套“机制创新+科技赋能”的组合拳,让监督线索从“隐形”变“显性”,从“零散”变“系统”,实现了“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有机统一。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海阳市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推进会△
今年以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为抓手,推行“专职人员驻点数据筛查”机制,由1名员额检察官+4名检察官助理组成专业团队,每周五进驻“侦协办”。团队紧盯立撤案等重点环节,通过全流程数据调阅、动态化监督指导、精准化类案研判,实现“穿透式”监督。
2025年以来,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3件。同时,依托驻点数据筛查,对案情简单、证据确凿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标签化管理”,通过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在高效流转中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上半年,该院共办理“刑拘直诉”案件5件,超过去年全年总数。
“团伙犯罪中是否还有遗漏同案犯?案件背后是否隐藏其他犯罪事实?”今年海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相关案件时都会列出这样的追问,而这正是该院“全面审查+重点审查”线索发现机制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构建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线索发现机制,加大纠正漏捕漏诉力度,重点关注团伙犯罪中是否有遗漏同案犯、是否案中有案、是否有其他犯罪事实或其他涉案人员等,通过上下游联动、团伙成员梳理、重点人员审查,破解案源不足问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仅核实在案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同时讯问其他同案犯情况,形成书面审查报告,提出是否监督纠正漏捕漏犯意见、依据和理由,并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为承办人作出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2025年上半年,该院凭借这一机制,成功纠正漏捕漏诉11人,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6个罪名。其中,在办理许某林等10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发现漏犯线索,要求公安机关将彭某、李某昂移送起诉,二人均认罪认罚,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这是我们自建的‘一般保证案件中判决主文表述不规范民事审判、执行检察监督模型’,运行出全国范围内1万余条线索,目前已逐步向各院推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模型的干警介绍道。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数据即线索,模型即工具”的数字检察思维,将大数据应用作为破解线索发现难题的“关键一招”,全面梳理最高检、省检察院法律监督平台中的监督模型,逐一列明监督点,从“数据获取方式、难易程度、模型使用频率、监督问题是否深层次”等维度综合评估,确定办案方向。据统计,今年自主研发监督模型6个,其中在最高检平台创建模型3个,2个已成功上架;运用其他地区成熟模型25个,成案114件,成案率达97.44%。

与卫星公司就卫星遥感数据检察办案应用实践进行座谈△
在公益诉讼领域,科技赋能的效果更为显著。该院积极探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检察办案,通过卫星遥感数据、无人机影像与行政监管数据的实时互通,打造出“天上看、空中查、地上管”的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发现生态环境领域隐蔽案件线索70余条,据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实现了监督线索从“被动发现”到“主动挖掘”、调查取证从“平面勘查”到“立体感知”、问题解决从“单点突破”到“系统治理”的跨越式转变。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