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林苑路可否开口设掉头区?住建局回复→

今日龙口 2025-07-02 13:26

网友反映,龙口市林苑路老东莱宾馆东门到锦和院子二期东门路段,路中间有隔离栏,车辆想要调头必须到两头红绿灯处,影响左转车辆通行,极易堵车。建议在此路段设置一处或两处左转口,缓解堵车压力。

龙口市住建局回复:林苑路道路施工前期设计由财政、规划、住建、交警等多个主管部门共同审定,审定过程各个部门对该路段的交通设施设计未提出相关异议,因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根据《CJJ 152-2010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4.1.3 平面交叉口间距应根据城市规模、路网规划、道路类型及其在城市中的区域位置而定;干路交叉口间距宜大致相等;各类交叉口最小间距应能满足转向车辆变换车道所需最短长度、满足红灯期车辆最大排队长度,以及满足进出口道总长度的要求,且不宜小于150m。

诉求人反映的护栏南北两头均有掉头口,中间小区门口位置增设人行道口,为保障安全护栏中间位置无法增设车辆通行路口,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城市建设各项专业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市民的意见后,方可报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林苑路道路护栏符合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道路中间护栏开口的诉求无法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