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安全当儿戏!一男子无证电焊被刑拘……

芝罘湾畔 2025-06-10 10:53

  近日,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装修施工现场有人正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施工现场火星四溅,但未落实保护措施和配备消防器材,监督员立即上前制止了该男子的行为。

  经询问,该施工人员刘某某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询问过程中未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企图蒙混过关。大队监督人员与芝罘水上海岸派出所沟通后,芝罘水上海岸派出所将刘某某带离调查。经调查,刘某某无证进行电焊作业,其行为已构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属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刘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属于特种行业,从事此类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更是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但是总有部分人员心存侥幸无证上岗,违规进行电焊作业。

  芝罘消防温馨提示:凡是动用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作业时熔融的金属到处飞溅,操作不当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需特别注意: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属于违法行为。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按规定流程完成动火审批、取得安全许可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期间,应提前开具动火证,做好现场防护,清理周边可燃物,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在限定时间与区域内作业。从事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务必摒弃侥幸心理、严守安全“红线”,坚决杜绝无证作业。

  消防安全无小事,唯有从源头规范作业流程、强化人员资质管理,才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