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以高质效涉外检察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召开,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导,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分省市检察机关和各高校的专家学者代表共80余人参与研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受邀出席会议并发言,受到与会领导、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

丁西超检察长在发言中表示,涉外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方面。随着我国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我国企业和公民越来越多走向世界,发展利益加快向海外拓展,涉外案件的数量、类型、领域增多,国家、企业和公民的涉外法治需求增长,对涉外检察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涉外检察工作必须切实担负起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责任。
近年来,烟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制定涉外检察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涉外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专门成立涉外检察理论研究小组;与上海政法学院合作设立司法实践教学基地,搭建检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全面提升涉外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烟台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上,丁西超检察长结合烟台检察机关办理的具体案件,详细分析了当前跨境证据调取存在的境外证据调取困难、电子取证过程存在多重风险、部分证据难以采信等问题。并指出了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效率低下适用有限,技术侦查等单边取证方式存在技术局限和合法性风险,侦查取证活动监督机制滞后,涉外人才储备和办案能力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丁西超检察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要优化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细化有关规定、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各环节审批时限。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大陆与港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司法合作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二是建立特殊案件取证协助绿色通道机制。增强国家互信与合作意愿,针对恐怖主义、国家安全、妇女儿童、毒品等特殊重大案件,推动建立国际专门的快速取证合作机制和绿色通道,并定期召开跨国执法机构交流会议。
三是完善跨境电子取证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专门针对电子数据取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流程,开发统一数字化协作与取证平台;与《公约》衔接,适应传统犯罪网络化趋势和网络犯罪产业化、链条化、跨国化特点,扩大技术侦查适用范围,增加至跨国犯罪或涉信息网络犯罪;进一步明确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种类,一并涵盖《公约》规定的流量数据实时收集、内容数据拦截等取证方式;明确各类电子取证措施的适用条件和标准,根据《公约》确立的电子数据“分类分级”取证理念、规则和我国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区分不同类型案件、危害程度、刑罚轻重等,分级设置相应的取证措施。
四是完善跨境电子取证差别化监督机制。对任意侦查行为,侦查机关可直接实施,由检察机关事后监督;对于强制侦查行为,包括采用技侦手段破解、侵入系统后远程提取数据以及非经当事人同意的远程勘验,应受到严格的程序监督,有必要提高启动或审批层级,并在启用该措施前告知检察机关,邀请提前介入,进行过程监督。
五是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执法、司法人员涉外法律知识的系统化培训力度,包括公约条约、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周边国家有关刑事司法制度等,特别是要开展电子取证专门培训;探索建立专家辅助取证机制,防止证据破坏灭失;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与周边国家积极开展跨国犯罪打击、跨境取证等工作和技术交流,推动解决实务难题。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