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全省率先出台《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以系统性改革思维破解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均衡难题,以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为抓手,构建层级清晰、功能互补、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出一条具有烟台特色的深化养老服务改革路径。创新构建“县级支撑-乡镇纽带-村级终端”三级网络功能定位。

县级层面:以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核心载体,发挥支撑作用
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主要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重点收住完全失能、重度失能特困人员。各区市应设立至少1处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县域养老服务支撑作用,构建集管理、服务、指导、应急于一体的综合支撑体系,并纳入县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镇街层面:以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核心载体,发挥纽带作用
推进乡镇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将增加护理型床位、改造升级消防设施设备、完成适老化改造和增强长期照护功能等作为提升重点内容。各区市应结合乡镇行政区划、人口老龄化率、老年人口流动趋势、服务覆盖半径等因素,在每2-5个乡镇提质改造1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促进上下联动,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化供给。
村(社区)层面:以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为核心载体,发挥终端可及功能
村级养老服务站依托农村幸福院转型升级,实现养老帮扶,社区养老服务站结合嵌入式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养老可及,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米”。各区市将统筹政府、集体、家庭、个人、慈善(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建设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优先对留守、空巢、高龄、失能、重残等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可持续的养老服务,及时收集和转介服务需求,发挥服务站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
下步,市民政局将紧抓养老服务变革重要战略窗口期,指导各区市按照《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推动养老服务资源科学配置、有序流动、广泛覆盖和高效利用,推动各级养老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聚线成网、可感可及,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向“优”提质升级。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