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园林建设养护中心开展2025年《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宣传教育暨家庭养花科普咨询活动

烟台城市管理 2025-05-19 08:40

  5月16日上午,烟台市园林建设养护中心会同芝罘区园林建设养护中心、东山街道办事处,在芝罘区二马路游园(东花园)共同开展2025年《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宣传教育暨家庭养花科普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LED电子屏、摆放普法内容展架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展开。活动过程中,市园林建设养护中心负责人王良增、芝罘区园林建设养护中心主任孙志荣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等现场与辖区市民开展交流,进一步深化市民群众对《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了解,动员市民群众增强爱绿护绿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同时,花卉专家对市民提出的养花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活动现场共发放《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宣传材料500余份,“家庭养花”科普知识宣传材料1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问题60余条。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科学认知,营造了依法依规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下周,市园林建设养护中心还将在莱山区开展《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宣传教育暨家庭养花科普咨询的第二期活动。未来,将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动员多方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教育类活动,为助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颁布实施以来已有两个年头,为巩固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助力烟台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生态保护、空气质量提升和优化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市城市管理局在前期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起草了《办法》草案内容,通过征求社会公众和多个政府部门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审查形成定稿,最终,经有关市领导审定同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于2023年4月1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分五章30条,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对我市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为我市开展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后期养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可操作性的内容。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