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议精神,4月29日下午,烟台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监督工作,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紧密结合烟台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及部门分工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
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克难,齐心协力推动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成效。
会议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积极融入、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要着力提升质效,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方案,聚焦17个方面重点任务,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三要强化系统观念和全局思维,不断提升专项监督工作的合力。要把握原则要求,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加强内部统筹,持续落实依法接续监督、内部线索移送、跨区域检察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统筹发力。要加强外部联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沟通联络,完善制度机制,凝聚专项监督工作合力。要完善交办督办机制,做好对上请示对下指导。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提升专项监督工作实效。坚持标本兼治,高质效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注重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和亮点举措,做好专项监督宣传。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