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烟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踊跃参与组织承办各类赛事活动,2025年度烟台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承办单位。公开申办办法如下。
一、申办项目及时间安排
依据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结合我市实际,2025年度烟台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设置开闭幕式、赛事宣传服务及五人制足球等36个项目。赛事举办时间定于2025年4月至11月(冰雪运动会举办时间另行安排),具体时间由市体育局和申办单位共同确定。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项目按照《烟台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二、申办单位范围及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独立建账,具有规范的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责任事件,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公开申办。
(四)具有竞赛组织经验和较高的竞赛管理水平,拥有同类或类似级别赛事活动或省级以上比赛组织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具备较强的赛事组织策划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
(六)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教练员、裁判员,具备承办赛事所需要的场地、设施、器材。
(七)具备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单独完成赛事活动安全、医疗、救护等相关保障工作的能力。
(八)本次公开申办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三、赛事支持
(一)政策支持。
中标承办单位赛事名称:经备案后,可以冠以“烟台”“全市”字样;全民健身运动会赛事名称:经备案后,可冠以“仙境海岸 好运烟台”烟台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背景板体现:“仙境海岸 好运烟台”LOGO、全民健身运动会会徽、中国体育彩票标识);各单项比赛如有其他商业冠名,可将冠名单位名称放在“××比赛”之前。
(二)资金支持。
1.按照市体育局年初审定的经费预算标准,拨付引导资金给承办方用于举办赛事活动。引导资金用于比赛场地租赁费、搭建费、购买比赛所需器材、奖牌、奖杯制作等。申办单位须有不少于支持经费的自有配套资金,赛事费用不足部分由承办方自行负担。
2.市体育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拨付基本的赛事承办经费。拨付的经费按规定用于赛事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申办单位根据项目要求,结合申请承办比赛的规模,撰写详细的资金预算初稿(资金预算必须详细、合理、科学),具体预算由市体育局根据财务规定最终确定。
(三)媒体支持。
赛事活动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承办单位及时提供宣传稿件,经主办单位审核后转发各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通过“官网官微”以及“云动烟台”服务平台,运用图文、视频等方式对赛事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报道。
四、实施流程
(一)本年度比赛申办方案将在烟台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发布,各项目申办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向指定邮箱提报申办材料(PPT格式,每个项目不超过20页)。
(二)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只有一家,且其连续举办该项赛事3年以上(含3年),且均无重大违法、信访事件的,可确定该申报单位为承办单位。
(三)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数量在2家以上(含2家)的,须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表现综合确定。
(四)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综合打分确定承办单位,公示后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赛事结束后,由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五、评审要求
(一)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符合申办要求的单位,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申办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优先考虑上一年度获得赛事组织优秀奖的申办单位(可加10分);若仍相同,则以承办省级以上比赛数量多者优先。
(二)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等程序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1.资格审查
1.1评审小组对申办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系统地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申办单位。
1.2资格审查合格的承办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现场评审
2.1 评审小组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
2.3 每个承办单位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4 评审结果
2.4.1 评审小组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赛事承办单位。
2.4.2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即时公布评审结果。
六、专家组成
评审专家由市体育局从我市体育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并邀请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驻烟高校专家教授、国家级裁判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代表等共同组成。
七、申办材料申报构成及提交方式
(一)按照要求将申办材料制成PPT格式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内容构成:
1.拟申办项目。(参照附件2)
2.资格文件内容。(参照附件3)
3.申办单位概况。
4.技术文件内容。(参照附件3)
5.商务文件内容。(参照附件3)
6.承诺函。(申办单位应出具承诺函,承诺提报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承办条件的,取消承办资格。)
7.所有申报材料须打包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8.提报的申办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为报名和提报申办材料阶段。
(三)材料报送:将申办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6613460qt@163.com,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0535-6613450 16652820068。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将在申报日期截止后,在市体育局官网、官微公布参加申办单位名单、参评项目和公开评审直播平台链接,请各参评单位密切关注。
八、评审方式及时间安排
评审时间将通过市体育局官网官微进行发布。公开评审采用网络直播模式,如通过本次公开申办未招募到足够数量的承办单位,市体育局有权采取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承办单位。
九、评估考核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将组织赛事评估专家对各承办单位举办赛事情况进行赛事监督和评估。评估实行百分制,评估得分在90分(含)至100分为优秀,70分(含)至89分为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当年评比优秀的承办单位在参加下一年度同一项目申办时,将给予10分的加分。不合格的承办单位将列入市体育局赛事承办失信单位名单,取消下一年度承办比赛资格。市体育局有权根据评估情况在预算标准内决定赛事引导资金的具体数额。
十、市场开发和赛事安全
(一)市场开发事宜由中标单位与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协商组织,所得款物优先补贴赛事,具体使用明细须上报市体育局审核。
(二)承办单位要购买赛事活动意外伤害保险,保证赛事期间人员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突出做好赛事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真正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科学制定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建立赛事“熔断”机制,确保赛事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十一、公示、签约及付款
市体育局将对中标的承办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承办单位和主办单位签订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不得将赛事承办权移交到第三方。
合同签订后,承办单位须在比赛前30日内,向市体育局提交赛事组织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经费使用预算,并建立赛事“熔断机制”。各单项赛事结束15日内,由项目责任单位将经费使用决算明细、市场开发所得款物情况、秩序册、成绩册、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资金使用发票等向市体育局提交审核。市体育局组织评估小组对赛事承办情况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向承办方拨付赛事引导资金。
十二、相关声明
(一)本次公开申办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办单位参与申报工作的所有费用自付。
(三)本办法为要约邀请,承办单位与市体育局及相关单位有关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四)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烟台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