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检察官、人民监督员高标准履职,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烟台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示范庭”机制。近日,柳某某等人涉保险诈骗案“示范庭”活动在福山举行。烟台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福山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员及9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
办好“小”案件、守护“大”民生
示范庭审助推司法规范

2月28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此次系列豪车骗保案,引起广泛关注。柳某某等10余人多次低价购买二手豪车,雇佣车手,追尾货车,将生命安全抛诸脑后,团伙诈骗保险金额300余万元。本案案情复杂、影响恶劣,庭审现场,检察官抽丝剥茧还原犯罪全过程,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严密论证、有力指控,并以案释法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打造庭审“样板间”,助推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以高质效检察办案守护民生民利。
同步观摩、匠心履职
监督现场展现尽责风采

据了解,本次“示范庭”活动,烟台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邀请9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开展同步观摩。庭审前,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等,让大家提前了解案件,确保监督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其中,获评“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的周进宇同志延续“预习式”备课风格,根据案件情况查阅大量案例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带到监督现场,做到心中有数。庭审中,人民监督员实景观摩法庭调查等环节,通过旁听庭审,既对公诉人出庭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也接受了一次现场培训,对检察办案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监督实效。
多方联动、开门纳谏
示范庭审助推司法规范

在庭审结束后的座谈会上,人民监督员先后发言,从案件定性、社会效果以及检察官出庭表现等方面对本次“示范庭”活动予以高度评价,指出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典型性案件的办理,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尤其是现场观摩的方式非常有意义。同时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大家表示:现在保险诈骗案已不是个例,刑事犯罪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打架斗殴等形式,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组织化、技术化的趋势,这对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能提出了更多挑战,需不断更新检察办案理念,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更高要求。
下一步,烟台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密切协作,不断深化旁听庭审“示范庭”工作机制,持续以监督促进检察官规范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