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始终奋战在法治建设的最前沿,他们是“枫桥经验”的践行者,他们是平安烟台的守护人,他们的工作就像是播撒下一粒粒“和谐”的种子,看,他们已经在大街小巷忙碌起来了!
福山区司法局
案例:每逢冬季下雪,马某某与邻居就会因积雪堆放导致院墙水泥脱落等问题产生矛盾,马某某要求清理积雪,赔偿损失。
调解过程:福山区司法局张格庄司法所经实地走访后,考虑到双方多年邻里关系,为避免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经与村委沟通,以就地化解、及时化解、根本化解为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极力挽回邻里情分。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处理积雪,双方承诺日后和睦相处。至此,该起邻里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龙口市司法局
案例:张某到龙口市东莱街道某公司求职,支付2300元服务费后上岗实习。3日后,因工作不符预期,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付薪,公司拒绝。双方协商未果并报警,后张某爱人向东莱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龙口市司法局东莱司法所深入调查案件详情,确认此为劳务违约纠纷,应以合同为依据。鉴于张某工作短暂且公司存在不当之处,东莱司法所积极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提议公司全额退款,张某放弃工资要求。经与张某和公司负责人多次协商解析,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方案,当天签署和解协议,纠纷成功调解。
招远市司法局
案例:招远市村民任某与邴某的承包地相邻,因早年土地划分时界限标记模糊,双方对约0.3亩土地的使用权争执不下。任某称邴某侵占自家土地种植作物,邴某则指责任某私自移动界桩,矛盾逐渐升级至多次争吵,甚至引发肢体冲突。
调解过程:接到调解申请后,招远市司法局阜山司法所迅速启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合镇农业办查阅土地确权档案,邀请老村干部、村民代表共同踏勘争议地块,还原历史划分依据;调解员现场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土地侵权的法律规定,明确法律责任;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引导换位思考,唤醒“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情谊;结合双方种植需求,提出“划界确权+补偿协议”组合方案,由邴某适当补偿任某往年损失,双方重新划定界桩。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