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警方通告

海阳公安 2025-02-20 11:10

关于海阳康正申钰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海阳康正申钰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我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登记和证据收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对象

  通过海阳康正申钰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康正汽车项目投资、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日期

  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

  三、登记地址

  海阳市济南路88号(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四、登记方式

  请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尽快到指定地点登记报案: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资付款、收取利息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或其他能证实投资事实的书面材料。

  集资参与人弄虚作假、伪造编造相关材料予以报案登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正告海阳康正申钰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该公司收取的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退缴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受损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公司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联系单位: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0535-3236017

海阳市公安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