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确保车辆有序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充分调研,对以下道路的通行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辛安镇辖区以下路段采取禁止停车措施
(一)辛安镇辛昌街(广安路至康安路之间路段)

(二)辛安镇康安路(即育行线42KM+400M至44KM之间路段)

二、育才小学周边道路通行措施
(一)香山街(海天路至海文路路段)禁止停车。
(二)香山街(海天路至海文路路段)限时实行由北向南方向单向通行。



时间段:
07:00—08:10
11:20—11:50
13:10—14:10
16:00—17:40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除外。
通行方向:仅允许北向南方向通行,禁止南向北方向行驶。
三、育才中学周边道路通行措施
文山街(黄海大道至海盛路路段)以下时间段禁止12吨以上大型货车通行。



时间段:
06:40—07:40
16:40—18:30
20:00—20:40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除外。
目前,上述路段的相关交通标志已设置完毕,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从12月24日起,采取电子抓拍与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路段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创我市文明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