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2月6日讯(记者 杨健)近日,全国住建领域改革完善商品房销售制度培训会议在上海召开,会上,上海、重庆、杭州、烟台等6个城市进行了经验交流。
近年来,我市及时跟进房地产市场态势变化,连续从监管、配套、服务、引导等多个维度出台一系列政策制度,明确现房销售要求和标准,对销售公示方式、公示内容、公示要求进行规范,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同时,以横向普适性、单体差异性为目标,试点先行,选取芝罘区、莱山区、黄渤海新区为试验区域,开展试点工作。连年来,烟台市现房销售比例在市场中的份额进一步提升,由2021年17.95%提升到2024年28.32%,购房者有了更多即买即住的选择和保障。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烟台市出台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细化监管要求,全面强化原有监管薄弱地带,规范预售资金缴存和使用,实现管理体系化、监管智慧化、监督联合化。公开招标审议28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按照市住建局统一标准打造数据接口,形成统一监管数据链,实时推送数据并按住建部门要求实施监管,形成政府和银行同步的监管合力。
严格按照“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原则,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闭环管理,实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与项目建设形成闭环、商品房预售资金用途与资金流向形成闭环、项目监管与项目服务形成闭环,切实保证项目销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
今后,烟台将结合各区市特点,推动现房销售模式扩面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