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 0602 执 3357 号
执行依据:(2021)鲁 0602 民初 5369 号民事裁定书
被执行人:刘延祥,男,1981 年 12 月 15 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7061119811215009X,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小南洪街 42 号内 905 号。
涉案标的:偿还借款本金 148000 元及利息。
除申请执行人掌握的线索外,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促使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则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5-6859050 刘法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